會員條款與隱私權政策

本頁為《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》與《會員服務條款》全文。 於註冊或補填會員資料時勾選同意,系統將留存電子同意紀錄(時間+帳號)。

營運商資訊
公司名稱:格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:62246916
客服信箱:service@tsv.org.tw
台灣無人載具聯盟會員服務由格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並收款。
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

台灣無人載具聯盟會員服務(由格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,以下簡稱「本聯盟」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聯盟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
一、蒐集目的 本聯盟為提供網站會員服務、產業供需媒合、活動與課程通知、會員權益管理及聯盟業務聯繫之特定目的,蒐集您所填寫之申請資料(包含但不限於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、聯絡人姓名、電話、Email、公司網站、產品服務、技術模組分類等),並建立會員資料檔案。

二、個人資料類別 包括但不限於 C001 辨識個人者(姓名、聯絡方式)、C002 辨識財務者(統一編號)、職業及公司相關資訊。

三、利用期間 自您加入會員起至會員資格終止或您請求刪除之日止;法令另有規定者,依其規定。

四、利用地區與對象 除涉及國際供需媒合或海外商機對接之業務外,本聯盟原則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您的公司名稱、公司 LOGO、官網網址、所屬技術模組、公司簡介與產品服務資訊,將於本聯盟網站之盟友名錄等頁面公開,實際公開之項目與呈現方式,本聯盟得視營運狀況於上述範圍內調整;聯絡人姓名、電話、Email 等聯絡方式不對外公開,僅供有效商務會員於供需媒合依規定查看。

五、您的權利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,隨時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複製、補充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、刪除等權利,透過會員中心或來信 service@tsv.org.tw 辦理。

六、其他 若未提供正確且必要之個人資料,本聯盟將無法提供會員及供需媒合服務。本聯盟委託第三方(如金流、雲端服務廠商)處理個人資料時,將善盡監督之責。本同意紀錄以電子方式留存,供日後查驗。

會員服務條款

一、會員資格與年費 商務會員年會費新臺幣 5,000 元,效期自繳費完成日起一年。繳費完成後系統即時開通權益,並自動開立網站會員費電子收據寄至您的信箱。本服務屬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您同意於繳費後立即開通提供,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不適用七日猶豫期;已繳之年會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退還。

二、續費與到期 效期屆滿前,系統將以 Email 提醒續費。屆期未續費者,帳號自動調整為一般會員,已發布之需求同時自動下架;資料仍予保留,續費後即恢復。

三、需求刊登規範 會員發布之需求內容應真實、合法,不得刊登廣告、不實或重複洗版之內容。需求依所設起訖日期刊登,逾期自動下架。

四、管理權限 如刊登內容經發現違反本條款、網站規定或相關法令,本聯盟網站管理員有權逕行刪除所刊登之內容。會員如屢次違反規定、破壞平台秩序或濫用會員權益(包含但不限於大量擷取他人聯絡資料),本聯盟得逕行停止或刪除其帳號與全部會員權益,且不退還已繳費用。本聯盟並保留會員制度、權益內容與服務項目之新增、修改及調整權利。

五、退會與資料處理 會員得隨時申請退會,惟已繳之年會費不予退還;退會後其發布之需求即行下架,個人資料依《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》及相關法令處理。

六、條款修訂 本條款如有修訂,將公告於本網站;重大變更並以 Email 通知會員。